查看原文
其他

“6·2”燎原路追尾致车辆起火的驾驶人来投案,逃逸原因竟是……

柳州交警 2023-12-01






前两天,柳州交警发布了一则事故逃逸的通告《桂B02M29的驾驶人,请你赶快到鱼峰大队接受调查!》,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。


(点击图片查看链接)


不少网友猜测,逃逸的驾驶人“可能心中有鬼”,不然会在现场等待交警的处置;也有法律意识强的网友指出,肇事逃逸、保险不赔!还有网友给交警提供线索,称当事驾驶人疑似酒后驾车,没叫代驾。





在此,柳州交警感谢广大网友的积极参与和提供线索!现在好消息传来,迫于社会压力,这名逃逸的驾驶人已于昨天(6月3日)到鱼峰交警大队投案了!




“开车之前,你喝了多少酒?”

“大概喝了6瓶啤酒……”


肇事别克车的驾驶人吴某某,江西省宜春市人,今年26岁。据吴某某交代,他与朋友相约在鱼峰区窑埠古镇某宵夜店一起喝酒,从6月1日晚喝到6月2日凌晨5点多,随后其驾车回家。驾车途经燎原路与蝴蝶山路路口时,由于手机跌落,他想伸手去捡,也没有看清楚前方有车辆在等待信号灯,这才导致了追尾事故的发生。



吴某某说,发生碰撞后,他看着自己的车头开始冒烟起火,便迅速下车躲避火灾。又因为自己是喝酒后开的车,害怕被交警处罚,所以他便趁大家还关注火情的时候,打车逃离了现场。





“第二天有朋友发了事故的视频给我,我感到非常后悔,就来自首了。我会赔偿对方的的损失,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。”吴某某投案后面对民警的问话,表示出了悔意。



由于吴某某驾车追尾其他车辆导致车损事故发生,并弃车逃逸,吴某某或将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。目前案件还在做进一步调查和判定。



柳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,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!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紧记:立即停车查看,保护现场,抢救伤员,并拨打报警电话。



另外,车辆要随车配备灭火器,如遇车辆自燃,该怎么办?

1、行车前驾驶人应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,确保制动、转向、轮胎、灯光等设施设备以及发动机运转处于完好状态,避免车辆“带病”上路。并做好车辆应急锤、灭火器、应急门窗等应急设施设备的检查,确保完好有效。


2、如果车辆发生自燃,驾驶人要保持头脑清醒,根据“先人后车”的原则,首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,并尽量采取措施减少车辆及周围物品损失。


3、选择安全区域停车时,尽量避开加油站、住宅区、学校、高压线、易燃物等人员密集区域。关闭点火开关、燃气开关。起火后,如果没有车载灭火器或火势较大无法自救时,应迅速跑出车外,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。



审核| 莫小华

文| 罗笛  图| 李宗亮  编辑| 邹艾彤




除特殊标注外,本文所有文字、图片及视频版权均归柳州交警所有,转载请注明来源出处。

禁止任何团体及个人以盈利为目的二次授权第三方平台使用,如有发现,柳州交警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
如果你的微信已更新新的版本,别忘了将柳州交警“设为星标”或“置顶”哟~






告诉我你在看!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